缩微技术是一种涉及多学科、多门类、综合性强且技术成熟的现代化信息处理技术。它起源于欧洲,从十九世纪诞生,后经过美国发展,继而普及到全世界,成为一门成熟技术,历经了百年历程。现化科学的进步与发展促进了缩微技术的提高与发展,特别是计算机技术、激光技术等给缩微技术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生命力。与新技术的结合,使综合技术成为一项较成熟的信息处理技术,在信息处理领域中起着重要作用。
八十年代我国缩微技术的应用达到了蓬勃发展的时期。承前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信息的全面渗透,人们对信息和新的作息技术手段依赖性愈来愈强,面对信息量的急剧增长与科技加速发展,电子信息时代,大量的纸张文档制约了数字化应用,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数字化信息,又不利于信息的安全与长期保存。注重档案作息的安全和保存,注重档案安全管理的规范和法规体系建设研究是当前工作的核心任务。“十一五”以来,档案工作职能得到新的延伸和拓展,全国各地各级档案馆正在实现向“五位一体”功能跨越和公共档案馆转型,同时对档案安全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档案局局长杨冬权曾提到:“档案信息安全在档案工作中处于极端重要的地位,档案安全重于泰山,是档案工作的生命线”。前瞻性的探索和研发档案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技术创新,使单一的模拟影像技术跨入了模拟/数字影像、再从数字影像转换成横批影像的复合技术的领域,这种技术实现,将为今后档案安全机制的嬉闹、档案文件信息的异质备份策略的实现奠定了基础。
继续发扬缩微技术优势
缩微技术是成熟技术
自1838年英国摄影师丹赛用摄影的方法通过显微镜第一次把20英寸的文件拍成1/8寸缩微影像,这一传统的模拟技术发展至今已有了上百年的历史。它用用专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把原始信息封不动地以缩小影像的形式摄影记录在感觉材料(通常是胶片)上,经加工制作成缩微品保存,传播和使用。
缩微技术自诞生以来,一直是各国档案部门保护和保存珍贵文献资料的重要技术手段,其作为存储技术在我国档案界的应用已经有50多年。自50年代中央档案购置第一台缩微复制设备,到上世纪80年代各级各类档案馆普遍开展缩微技术以来,大量珍贵的档案资料得到妥善保管。缩微品上记载的信息是原件的真实记录和准确反映,不能对内容进行更改,同时,它能长期有效地保存信息,这些都是缩微技术成为档案存储载体的重要因素。从1980年以来,缩微技术在我们档案领域的应用处于高速发展期。各级各档案馆纷纷引进缩微设备,对馆藏珍贵档案资料进行缩微摄影。近90%的省、市档案馆采用缩微技术。全国各级档案馆制作缩微平片270万张,开窗卡675万张,缩微卷片370万米。金融系统、卫生系统、保险系统、工业系统等重要行业和系统均采用缩微技术复制纸质载体的文件,改变了过去传统管理方法,提高了档案文件、文献资料的管理水平,提高了经济效益。
缩微技术拥有完善的标准体系
百年的悔展历程使缩微技术经历了长足的发展,已灰飞烟灭了门成熟、稳定的技术。不仅在设备、操作方面达到了稳定成熟、更主要表现在标准方面。缩微技术现行国家标准、国家标准指导性技术文件共有六十多项,内容涉及从名词术语到操作规程,从拍摄、冲洗、拷贝、质量检查到保存等诸多方面。这些标准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技术规范和体系,相关标准按照其内在的联系形成了科学的有机休。缩微技术完善的标准体系,保障了文献影像技术工作的发展,规范、约束、引导了缩微技术安全管理与技术实施,并致力于世界各国广泛的实际应用中。
缩微技术为档案安全和保护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随着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光盘技术的迅猛发展,国家信息化建设已经进入以作息资源开发利用为重点的发展阶段。档案信息的处理、存储、利用以数字化为主,档案信息的收集和传递以网络为主。这是对传统缩微技术的挑战。缩微技术曾在一段时间内受到光盘技术的影响和冲击。但随着技术的不断悔展,如何等待缩微技术工作的认识的也不断提高,对具有百年悔展史的缩微技术人们有了更深的认识。
历史已经证明银-明胶型聚酯片基缩微品保存期可达百年以上,如按相关的要求拍摄和保存,预期寿命可达500年以上。是满足档案信息长期安全保存的最佳存储介质之一。
缩微品的不可逆性,决定了它具有法律凭证作用。该作用已经得到世界各国普遍承认。1990年11朋,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各级各类档案馆提供利用的档案,应当逐步实现以缩微品代替原件,档案缩微品和其他复制形式的档案,载有档案收载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或印章标记的,具有与档案原件同等效力。”为档案原件的缩微品影像提供了法律依据。
利用缩微技术保护档案原件在灾难来临时避免造成毁灭性的破坏,其用用也得到了充分的验证。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就是一实例。